近日,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,几大要点内容如下:
什么是装配式建筑?
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。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、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各类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等。
装配式建筑的承重结构主要由预制部品部件装配而成、围护和分隔墙体采用非砌筑方式,并实现全装修。
怎样才算装配式建筑?
1. 柱、支撑、承重墙、延性墙板等竖向承重构件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时,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50%;
2 柱、支撑、承重墙、延性墙板等竖向承重构件主要采用金属材料、木材及非水泥基复合材料时,竖向构件应全部采用预制部品部件;
3 楼(屋)盖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70%;
4 外围护墙采用非砌筑类型墙体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80%;
5 内隔墙采用非砌筑类型墙体的应用比例不应低于50%;
6 采用全装修。
评价过程分为两个阶段
装配式建筑评价分为预评价和项目评价。预评价宜在设计阶段进行,主要目的是促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理念尽早融入到项目实施中。评价项目应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进行项目评价,并以此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最终评价结果。
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
装配式建筑评价结果应划分为A级、AA级、AAA级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装配率达到60%~75%时,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;
2 装配率达到76%~90%时,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;
3装配率达到91%及以上时,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。